門巴戲是門巴族戲曲劇種,流行于喜馬拉雅山東南坡門巴族聚居區(qū),即現(xiàn)在的西藏山南地區(qū)錯那縣勒布區(qū)。因為它直接采用藏戲的藏文劇本,所以民間稱之為“門巴拉姆”,即門巴藏戲。相傳18世紀末,強巴克龍從拉薩帶回一部《諾桑王子》的藏文劇本,由此門巴戲開始在勒布流傳。
門巴戲的表演按開場戲“頓羌”、正戲“雄”和結(jié)尾戲“扎西”依次進行,只有6個演員和一個司鼓鈸的伴奏員參加,參演者皆為男性?!邦D羌”也叫“瓊根雜娃松”,意為“三個根本的來源”,指借藏戲開場儀式中的3個人物溫巴、甲魯、拉姆,這3個人物化成了門巴戲開場儀式中的漁翁(老溫巴)、漁夫(小溫巴)、甲魯、仙翁、仙女(拉姆)、龍女6個角色。儀式由這6個角色先后出場跳舞、歌唱、表演,還穿插祭祀太陽神、香獐神、大象神、牦牛神、鹿子神、石磨神等的表演。正戲開始后,6個演員除分別扮演劇中6個角色外,還要輪流串演其他角色,串演時服裝、裝扮都不變換。一般戲班除6個演員和一個伴奏員外,還有一個管理人,他也要參加開場演出。鼓鈸師的要求更高,他除司奏小鼓小鈸外,還要諳熟全部劇情、戲詞及全部唱腔、舞蹈動作和表演,以使鼓鈸點與整個戲劇節(jié)奏相吻合。門巴戲的表演源自門巴族的民間舞蹈、歌舞和宗教藝術(shù)表演,其音樂則源自門巴族民歌“薩瑪”(酒歌),此外又吸收了門巴族的說唱音樂、古歌、悲歌和宗教音樂。門巴戲的服裝主要以門巴族生活服裝為基礎(chǔ),同時又受到藏族服飾的影響。在勒布地區(qū),每年藏歷新年期間,規(guī)定都要連續(xù)演出《諾桑王子》7天,一天演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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