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西藏是“歌舞的海洋”,其民歌種類繁多,內容豐富,備受海內外文史學家的關注。但是,藏北“強盜歌”這一特殊的民歌,迄今為止還沒有人對此進行專門的研究。本文擬對藏北“強盜歌”的思想內容和產生的原因發(fā)表一點自己的看法。
藏族文學藝術歷史悠久,豐富多彩,其民間文學更是獨具一格,光彩奪目。與歌舞相伴相生的西藏民歌內容深厚,種類繁多。就拿藏北來說吧,除了其它藏區(qū)已有的牧歌,游戲歌,勞動歌以外,還有一種極其特殊的民歌,這種民歌迄今為止還沒有人專門研究過,那就是藏北的“強盜歌”,藏語為“昌魯”或“恰魯”?!皬姳I歌”,顧名思義就是“強盜”們所唱的歌。提起“強盜”,立即會使人想起燒殺擄掠,橫行霸道的暴徒,其實藏北的“強盜”具有雙重屬性,包含著豐富的文化內容,本文就這一現象談一點自己的看法。
解放前,藏北牧區(qū)的“強盜”不單指一般意義上的暴徒。它可以分為幾種類型,一類是大盜,他們有勢力和名氣,與當地頭人關系密切。在藏北各地流傳著很多這類大盜的傳奇故事。他們具有高超的刀術槍法,每次鐘鋒之時,橫槍躍馬,彈無虛發(fā),整個部落組織的集體搶劫,常常由這類大盜擔任領隊和指揮。一類是普普通通的牧人,這類普通的“強盜”又包括不同情況,有的有自己的家庭及少許家產,只是經常參與部落組織的集體搶劫;有的卻是身無分文的流浪牧人,無家無業(yè),獨身一人。這類普通的“強盜”有的因貧困、恩仇等生活所迫,不得不離鄉(xiāng)背井,從事強盜的行當;也正因為藏北牧區(qū)“強盜”本身的面廣、種類多,因此,他們所唱的“強盜歌”所反映的思想內容極其豐富,具體來講,大致包括以下內容:
表現他們因生活所迫,挺而走險的心境。
做強盜并非我情愿,
是脖子上的差稅無法承擔。
我不是沒有家鄉(xiāng),
我家在水草豐美的地方;
要不是逃避關稅王法;
不會來這荒涼的北疆。
當強盜并非我愿意,
嚴法酷刑擔當不起;
差烏拉又接二連三,
不當匪徒何處可去?
這些“強盜歌”告訴我們,藏北牧民在長期的農奴制及宗法特權的統治和壓迫下,農奴們對外要為官家交差,對內要為領主頭人生產勞動,繁重的烏拉差役和勞動以及要交付多如牛毛的各種稅收,使他們生活難以維計。他們?yōu)榱酥\生離開“水草豐美”的家鄉(xiāng),來到“荒涼的北疆”,步人強盜的行列,對他們來說當匪徒是不得已而為之。
對官人,活佛的不滿,對他們的行為進行揭露和諷刺。
活佛對人說別吃肉,
吃肥肉的是活佛;
官人對人說別撒謊,
謊言最多的是官人;
豪富對人說別偷盜,
掠奪豪搶的是豪富。
見不到活佛喲,
怎不讓他生生氣?
告不準的官人喲,
他的馬怎么不騎?
無指望的豪富喲?
怎不叫他蓋章立契?
長期政教合一的西藏封建農奴社會,宗教徒牢牢地控制著統治權,他們常常以宗教作幌子來麻痹人民的心靈,約束人民的行為。然而,人民在長期的生產勞動和生產實踐中,漸漸認識了宗教的偽善和欺詐,看穿了那些披著僧衣,道貌岸然的高僧活佛和官人豪富的真實面目。他們要求百姓不許做的事正是他們自己要干的事……他們要求百姓不能吃肉,不許撒謊,不準偷盜,而吃肥肉的是活佛,撒謊最多的是官人,掠奪財富的是豪富。這些對于普通百姓來說,是不敢說出口的,但是,對于以英雄自居,目中無人,甚至放蕩不羈的“強盜”而言,這些就是他們進行斗爭和無情揭露的對象了。
對善惡矛盾心理的反映和對自己命運的唱嘆。
我穿著鞋子天知道,
我鞋子無底地知道,
我抓拿扒搶人知道,
我憐憫之心神知道。
不搶你的我沒吃的,
搶完你的你沒吃的,
不留一點你沒用的,
全留下來我沒用的。
作為萬物靈長的人本身是個復雜的矛盾統一體,強盜也不例外。他們一方面從事燒殺搶奪的行當,一方面又懷有一絲善意。他們由于生活所迫,為了謀生去搶去斗,可遇到無力反抗又沒有多少家產的牧民時,他們心里是矛盾的,想到被搶的人們也將淪為與自己相似的命運時,他們心存憐憫,流露出他們內心深人私欲和良知的碰撞。
由于強盜們特殊的生活方式,因此他們對自己的命運和未來總是捉摸不定,沒有把握。
也可能去時單槍匹馬,
也可能趕回萬白千黑;
也可能帶回銀子滿懷,
也可能帶回鮮血滿懷。
我浪人輾轉在羌塘,
象原上的黃羊一樣;
也可能高興盡吃青草,
也可能不幸遇彈身亡。
這兩首歌流露出他們對自己命運的擔憂,對于他們來說,一次“出征”就是一次拿生命作賭注的經歷,勝與敗,勝多勝少乃至生死都是難以捉摸的。他們把一切歸結為命運的安排,這是他們的宿命思想最好的注釋。
表現他們放蕩心理的。
駿馬不騎一匹牽一匹,
何以稱得上是浪人?
鋼槍不背上一支又持一支,
何以稱得上是浪人?
女人不丟一個又摟一個,
何以稱得上是浪人?
馬兒不騎著跑著,
怎知它小跑如何?
女友不玩著丟著,
怎知她柔情如何?
很多時候,在他們看來英雄行為和野蠻行徑并沒有絕對的界限,在地廣人稀的藏北,人們認為能打能殺,敢搶善斗就是好漢。并且,從事強盜職業(yè)的人當中,有為百姓打抱不平,劫富濟貧的英雄;有生活所迫干起強盜行當的普通牧人;也有不務正業(yè)又無牽無掛的流浪漢。所以,在他們搶與盜的過程中必然有一些完全沒有倫理道德準則的下流行為和放蕩心理,這是不可避免的。
有對他們多年冒險生涯的經驗總結。
走慣了石礫山頭,
再不想往山下走;
露宿在曠野山溝,
再不想住帳篷里;
放慣了野羊野馬野牛,
再不想放家中的牲口。
當夜空出滿星星,
這是我浪人出行的時辰;
當黎明星星隱去,
這是我浪人停下的時辰。
彩色帳篷里千人歡聚,
沒有我浪人立錐的緣分;
四方桌子上酒肉橫陳,
沒有我浪人口嘗的緣分;
大莊里美女動人,
沒有我浪人交友的緣分。
這些“強盜歌”是他們生活的寫照。他們常年四處漂泊,盡管有時不免孤寂,感到自己無法融入人們歡聚的場面,沒有品嘗宴桌上美酒家肴的口福,沒有與漂亮姑娘交心的緣分,但更多的還是體現出他們喜歡這種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行當。他們已習慣于這種夜里出行,黎明停下,住宿不必支帳篷拉繩子,見到官人不必點頭哈腰,遇見常人不需講客氣,他們習慣四海為家的流浪生活。他們經過多年的冒險生涯,總結出了生存之道的九忌,即食物三忌:“不吃姑娘從外面帶來的東西,不吃被野獸咬死的牛羊,不吃生病和被雷打死的牛羊?!弊呗啡桑骸按迓涞臇|西不走,寬闊的草壩子不走,平緩的山坡不走?!彬T馬三忌:“不騎年幼的馬,不騎年老的馬,不騎懶惰的馬。”這些是他們多年強盜生涯中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經驗教訓,也是他們生活行為的道德準則。
解放前,作為藏北牧民經常詠唱的“強盜歌”,其塑造的強盜形象大體上有兩種:一種是“英雄”式的強盜,他們是廣大牧民中出類拔萃的人物,他們看透了官人活佛的虛偽狡詐,過不慣受剝削壓迫的生活,理直氣壯的站出來為民眾撐腰,替百姓伸冤出氣。他們總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他們意氣風發(fā),愛憎分明,仗義俠膽,英勇無畏,心胸豁達,膽量超群,劫富濟貧,除霸安良。他們往往是夜間把富人家的牛羊搶過來,分給貧困的百姓。這類“強盜”深受牧民的敬重,擁戴,官府頭人雖痛恨在心,卻也奈何不得只能讓他三分。一種是一般意義上貶義的“強盜”形象,這類“強盜”雖然也具有較高的刀術槍法和膽量,行動果敢勇猛無畏,然而他們愛憎不分,抓拿搶殺只是為了顯示他們有本事。他們往往不在乎搶劫的對象是貧是富,見物就搶,見人就打,反抗則殺。他們有時也不把官府頭人宗教活佛放在眼里,也有的與統治者勾結起來欺壓百姓,行為放蕩,橫行霸道。這類“強盜”是牧人們懼怕,唾棄的對象。他們以英雄之名行霸道之事。
當然,這兩種“強盜”形象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晰的,有時候“英雄”式的“強盜”也會干一些不光彩的行當,但他們更多的趨向于正義。
那么,“強盜歌”作為一種特殊的民歌樣式,在反復詠唱中寄予了藏北牧民怎樣的一種審美心理和民俗觀念呢?
一個時代,社會的審美觀如同道德觀的形成,是由一定社會歷史條件所決定的,并隨著社會的發(fā)展而發(fā)展。時代不同,地域不同,人們的善惡美丑觀念也不一樣。因此,“強盜歌”寄予了藏北牧民對英雄崇尚的審美心理。眾所周知,藏北嚴酷的自然環(huán)境煉就了當地人的英雄性格,也使他們在生活中不斷的呼喚英雄,因此藏北是一個崇尚英雄的地方,惟有英雄才是人們尊敬的,英雄形象實質上是格薩爾王的形象——剽悍,勇武,健壯而又足智多謀。當地人們把劫富濟貧視為英雄行為,把尚武驍勇看作崇高的美德。加上藏北牧民都是以部落的形式聚居,過著游牧的生活。因而“以反映部落戰(zhàn)爭為主要題材,以反映牧業(yè)文化為主要內容的《格薩爾王傳》,很容易在生活在這一地區(qū)的廣大牧民之中引起強烈的共鳴”。那些大盜或強盜團伙中的首領懂得以身作則是一種無聲的教育,他們以自己的行為影響別人,因此在某種程度上說,那些尚武善斗的“英雄”行為已經成為藏北民眾的契約,并演變?yōu)橐环N習俗成規(guī),使該地民眾生活在濃厚的崇尚英雄的文化氛圍之中。于是,英雄和英雄行為也就成為大多數人遵照的樣板和行為準則了。反映在藏北牧民的精神領域里,就外化為贊美英雄,漚歌英雄行為的《格薩爾王傳》和“強盜歌”了。
藏北是青藏高原上海拔較高的地區(qū),平均在五千米左右,雖然那里有美麗的冰峰雪嶺,蒼翠碧藍的湖泊,廣袤無垠的草原,但是由于那里氣候寒冷,交通不便,人們主要靠放牧和狩獵為生,牧人沒有固定的居住地,他們要隨著草場季節(jié)的變更而遷移,常年游動,四處奔走。在這樣的生存環(huán)境中“人們要有多么頑強的生命力,才能扎根立腳呀。膽怯而軟弱的人,是不可能在這里生存下去的。”他們要與自然抗爭,與野獸搏斗才能獲取食物,才能得以生存,這也就造就了他們尚武善斗的秉性和勇敢無畏的俠膽。這種惡劣的自然地理環(huán)境為“強盜”的產生的存在提供了可能。
同時,藏北羌塘一帶在解放前部族林立,其中較大部落有青海的鐵木其25部族與霍爾措39部族等,這些毗連的部落常因草場地界發(fā)生沖突,互相復仇械斗,兇殺搶劫。并且,在邊遠牧區(qū)也以部落的形式聚居,部落之間也因為各自利益經常發(fā)生矛盾爭執(zhí),報復槍斗等。而這些部落無論是大還是小,“都沒有常設軍隊,軍隊的組織與部落的組織是一致的,平時養(yǎng)兵于民,戰(zhàn)時人馬集中,一個部落就是一支隊伍。”這樣以來,部落頭人和民眾都希望有能保衛(wèi)家園,為本部落撐腰的勇猛善斗者出來領導戰(zhàn)斗,這在戰(zhàn)斗頻繁的年代,強者,勇者無疑受到社會的尊重,這為“強盜”的昌盛提供了社會土壤。
此外,三大領主的差稅,造就了社會上一批無產,無正當職業(yè)的游民。他們沒有家畜財產,沒有家庭包袱,自然會加人“強盜”的行列,他們結伙反抗,有的逃往外地,淪為打家劫舍目無王法的匪盜。而歷史上藏北又是兵家必爭之地,與青海,四川,甘肅,新疆等地毗連,所處地理環(huán)境廣漠偏遠,加上他們又是以游牧生活為主,沒有固定的居住地。因此,西藏,青海,甘肅,四川,新疆等地的地方政府對這里的管理大有“鞭長莫及”之勢,導致這里成為一個管理上的真空,也必然助長‘強盜”的發(fā)展。他們生活在松散的社會空間里,為了增強自己的實力相互吞并征戰(zhàn),目無王法。并且還經常不交關稅,任意組織搶劫。
綜上所述,藏北的“強盜”產生和存在有其特定的自然地理和社會歷史原因。作為反映“強盜”生活的“強盜歌”既是他們心靈的歌,又是當時藏北特殊社會制度,生產方式,生活習俗的真實寫照。雖然“強盜歌”包含著藏北人民崇尚英雄,贊美英雄的積極意義,但是無論是何種形式的強盜,畢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因此,解放以后,強盜行為不存在了,但是,“強盜歌”卻仍然回蕩在藏北蒼穹碧草之間。這些演唱“強盜歌”的牧民或藝人有的曾經當過“強盜”,在他們心中,“強盜”生涯既是一段值得懺悔的歷史,也是他們輝煌火爆的心路歷程。
藏北牧民多擅長騎馬
載歌載舞的藏北牧民
藏北的生存條件相對農區(qū)來說仍算有些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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