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論20萬元該不該給、該不該要,這起新的風波,是此案的又一次返場。一起肇事殺人案件,兩條生命提前退場,法律最終的裁決,以命償命的果報,都不能平息卷入兩個普通家庭的漩渦。究竟是怎樣的阻力,讓隔閡難以消融、心靈不能溝通,讓寬容與理解面對仇視與對立屢屢敗下陣來?
復盤藥家鑫案以及此后種種事態(tài),總是讓人生發(fā)“當初為何會如此”的感喟。如果時間可以倒帶、事實可以假設(shè),帶著事后的審視與反思,重新回到事件的一個個節(jié)點,又能如何?
如果,無論是藥家還是張家,能以“可憐天下父母心”的感同身受,進行更多接觸與互動,或許能在更大程度上求取理解、達成共識,讓兩個家庭流血的傷口慢慢結(jié)疤。可惜,張家對于藥家,產(chǎn)生長期“不接觸”的印象;藥家對于張家,也因各種流言頗多微詞,最后讓怨恨的陰影籠罩一切。
如果,相關(guān)人士能以更客觀的姿態(tài)介入案件,以法律與事實為準繩,此案還會不會激起良知與沖動、真相與謊言、司法與輿論的糾結(jié),引來方向截然不同的訴訟?
如果,張家拒絕20萬元贈款后,能有更多力量介入,對本就弱勢的張家進行更及時也更合理的幫助與支持,20萬元可能也就不會在事后演成悲劇甚至鬧劇??上?,很多人未能跳出“殺與不殺”的意氣之爭,張家的困難未能解決,甚至捐贈款也去向不明。
甚至,如果,藥家鑫面對倒地的張妙,即便在“激情狀態(tài)”下,也能發(fā)現(xiàn)“撞傷”與“撞死”的巨大區(qū)別,這起案件可能早已與各種普通交通肇事一樣沉入警方卷宗??上?,“撞傷不如撞死”的案例與迷思,讓藥家鑫以偏頗的想象和利益考量,把事情推向了另一個結(jié)局。
還有,如果,媒體能以更理性的態(tài)度面對,給雙方同樣音量的麥克風;如果,司法在訴諸正義的同時也訴諸情感,以制度化的方式消弭怨恨;如果,社會輿論能以更理性的態(tài)度介入,而不是挺起摧枯拉朽的“民意之槍”……
面對諸多林中岔路,因預(yù)設(shè)的觀點與立場、道德的控訴與想象、情感的裹挾與沖刷、利益的誘惑與糾結(jié),我們未能走向另外一條。受害者不能沉默,受損者不能屈膝,但有時,或許可以選擇用另一種方式來化解矛盾。的確,我們不能以旁觀者的立場要求當事人的理智,但至少,我們可以更好地抓住轉(zhuǎn)機,阻止這一承載著公眾焦慮的案件向社會舉起“第九刀”、“第十刀”。
無論侵權(quán)官司還是20萬元風波,仍會繼續(xù)。但變化的事態(tài),或許也正是又一個轉(zhuǎn)機的到來。這次,希望再沒有“如果”。(張 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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