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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國祥:為官豈能“身份不明”

        2015年02月01日 03:35    來源:漢網-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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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山東省一位主要領導的“官員下基層調研可以充記者”論,媒體熱評主要有兩方面的觀點。一是官員冒充記者有違相關法律規(guī)定;二是官員冒充記者反映官民對話不暢,老百姓對官員信不過。

            而我要說的是,在當前一切公共事務和社會管理都要公開透明面前,“匿名工作法”的確是下策。要建設公民社會和法制社會,“微服私訪”至多是一種了解下情的補充方法。

            在我國,從上到下的機關,包括社區(qū)和鄉(xiāng)村,公開之風遍吹,一是事務公開,二是黨員或工作人員公開,亮身份、亮職責,改進作風、提高辦事效能。在這樣的情形下,官員冒充記者,要么是官員太不自信,要么是不相信群眾,與先前的公開難免自相矛盾。

            過去,我們取得革命和建設的成功是依靠群眾、相信群眾,現(xiàn)在處于社會轉型期,雖然情況復雜,但戰(zhàn)爭年代對敵斗爭常用的“潛伏”,用到群眾頭上,我們除了慚愧,還有不忍。

            現(xiàn)在群眾最怕“不明身份”的人,最煩那些“不愿透露身份的人”說一些不敢擔責的話。各種身份的人如果隨意“跨界”和“穿越”,人們可能無所適從,無益于誠信社會的構建。

            官員充記者的建議,是為了了解到實情,用心不可謂不好。但現(xiàn)實中,很多官員穿上馬甲“潛水”,卻是為了減少麻煩,回避矛盾,以至于公布一個手機號都當“先進事跡”進行宣傳。

            相反的是,對百姓的“實名”要求越來越多,火車購票“實名制”,微博注冊實名制,上網實名制,這都是為了加強管理,防止有人渾水摸魚,減少公民不負責任的言行。如果官員施政可以“不擇手段”,會得眼前之便,但官員也是人,沒有“實名制”,有誰能保證他們的言行就一定能自律呢?

            不論是對官員的管理,還是為百姓服務,為官理政能否“實名制”,這是社會文明和政治進步的一塊試金石。在復雜的環(huán)境里,亮身份,是一種勇氣,更是一種自覺與自信。要改善施政效率和提高群眾的信任度,切實轉變機關作風、提高官員自身素質和公開透明的制度建設才是根本之道,穿件“迷彩服”不能保證內在機制的健康運行。

        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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