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交發(fā)展有限公司的8名員工,帶著5萬元的一元紙幣到一家銀行多個窗口同時排號,要求將錢分批存入8個個人賬戶。該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辦理業(yè)務的四五個窗口全部“癱瘓”,有客戶抱怨并投訴。為此,雙方發(fā)生言語分歧,銀行以對方“擾亂金融秩序”為由報警。(5月10日《海峽都市報》)
公交公司零錢積壓成患,又不忍心將此當作工資發(fā)給職工。職工理解公司的難處,主動要求分頭去存銀行,這樣的舉動合情合理。零錢太多雖然會讓有些銀行窗口應接不暇,但怎么也不至于輪到報警的地步。想不到銀行還拋出一個“擾亂金融秩序”的嚇人罪名來,讓人迷惑不解。
存零錢存出“擾亂金融秩序”罪來,這是誰的悲哀?在筆者看來,就算公交職工的做法或有欠妥之處,但歸根結底,板子還是該打在拿罪名唬人的一方。這些年來,關于銀行與客戶間的“恩怨情仇”故事,公眾聽得實不算少。且不說媒體曝光銀行的上千種收費,就是一臺經常使用的自動取款機,也隱藏夠多的“霸王條款”。所以,現(xiàn)在有人站在ATM面前,不僅要擔心和提防吐出假幣,同時還很害怕萬一機子多吐鈔票,則會陷自己于“犯罪邊緣”。
說到底,正是因為有“嬌氣”的銀行,才會有“犯罪”的零錢。泉州的存零錢糾紛,雖然已有主管部門回應表態(tài),客戶將錢存到個人賬戶的行為屬于個人存款,按規(guī)定銀行應受理,如遭遇拒絕受理,可撥打銀行投訴熱線反映情況。但是,對服務對象動輒喊出“擾亂金融秩序”的跋扈,無疑反映了有些銀行多年養(yǎng)成的“驕嬌二氣”。在這些銀行從業(yè)者的眼里,正確的永遠是自己,搗亂的肯定是客戶。而且,因著現(xiàn)今相關游戲規(guī)則的往往有利于銀行方面,故而一俟風吹草動,他們就會無法忍受地大呼小叫,甚至底氣十足地搬出“罪名”來。
消除銀行的嬌氣,降低公眾“零錢犯罪”的風險,不但需要金融行業(yè)的服務升級和改進,更少不了有關規(guī)則的細化與完善。否則的話,今天的零錢能夠“化險為夷”,明天的某個場合,說不定就又成了“犯罪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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