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fā)布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將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兩輪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并且劃入機動車范疇。(12月7日《中國青年報》)這一“電摩國標”可能對近億人的出行產生直接影響,因而引發(fā)了激烈討論。
支持者認為,速度越來越快的電動車給行人和自行車一族的出行造成了威脅;反對者認為,如果超過了“電摩標準”的電動車被劃入機動車行列,可能給機動車道“添堵”,甚至埋下更大的安全隱患。
此事被詬病的原因還在于,民眾并未充分參與“電摩國標”的制定,就很可能“被國標”“被升級”。而對于背后是否存在某些利益集團“作亂”,人們也保持警惕。
電動自行車面臨尷尬
近幾年出臺的不少國標,都讓大家有些哭笑不得,譬如“饅頭國標”“小吃國標”。但這些“另類”國標對民眾生活的影響有限,而計劃中的“電摩國標”卻事關很多人出行方式的改變。
盡管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6日就“電摩國標”有關情況予以說明,稱“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輕便摩托車是具有明顯不同特點的兩種產品”,但數量巨大的電動自行車依然身份尷尬。
按照1999年發(fā)布實施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0公里,整車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電后的續(xù)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有騎行功能。也就是說,如果消費者購買的電動自行車符合此標準,則屬于非機動車。但不少廠商自嘆,低于40公斤的電動自行車根本造不出來,所以,目前很多在使用的電動自行車都將面臨“被升級”。(12月5日《廣州日報》)
不少人只能要么選擇考駕照、上牌、買保險,要么放棄騎行。對于長沙等一部分已禁摩的城市,電動自行車一旦“升級”為摩托車,車主們就直接失去了騎行的權利。
“電摩國標”對企業(yè)的影響可能更大。據《東方早報》的報道,如果生產不出40公斤以下的電動車,那么企業(yè)就必須考慮“升級”為摩托車企業(yè)。而根據國家工信部的規(guī)定,獲取摩托車牌照的門檻要高得多,例如,項目總投資不得低于2億元。如不能“升級”,預計有2000余家電動車生產企業(yè)只能選擇關門或轉型,超過500萬工人面臨失業(yè)。
“電摩國標”,測出“標準”之亂
對此,有網友認為“一幫不使用電動車的人給電動車定標準,本身就很荒謬”。雖然表述有些情緒化,但真實地反映了民眾對“標準”亂象的不滿。
其一是標準制定之亂。張鳴教授在博客中撰文評述道:“一種產品的生產標準,屬于公共政策的范圍,可是,電動摩托車標準的出臺,既不問行業(yè)中人,也不管自行車企業(yè)的死活,更不管廣大消費者的意愿……這樣的政策叫什么呢?”中國新聞網的評論呼吁,國標制定程序也該有個“國標”。
其二,行業(yè)管理之亂。據媒體報道,目前市場中幾乎所有的電動自行車,都不符合1999年發(fā)布的電動自行車“國標”。是該因時制宜地對舊的標準作出修訂,還是該加大監(jiān)管力度,這么多年基本沒聽說誰過問過。
其三,政府部門管理之亂。無論是摩托車,還是電動自行車,在許多城市都遭遇到或禁或限的問題?!遏斨谐繄蟆肪驼J為,不管是什么理由,根源無非是存在歧視思維。
民生問題,要聽民意少折騰
真正弄清楚“亂”在何處,才能有針對性地彌合分歧、平息爭議、化解矛盾。而有關部門最需要重視的,或許不該是某些行業(yè)的利益,而是最廣泛的民意。
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官網通告,“電摩國標”是經國家發(fā)改委等部門同意、“在全國汽車標委會摩托車分會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相關科研單位和專家多年反復論證制定的?!比藗兒茈y從通告發(fā)現民意參與的痕跡。這種“閉門造車”標準,難怪引起強烈反彈。
退一步講,如果確實嚴格執(zhí)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fā)布的“電摩國標”,事關千千萬萬民眾的出行,禁了以后怎么辦?交管部門給上牌照嗎?城市有其他交通工具來替代嗎?有關部門準備好了嗎……事情發(fā)展到這個地步,已絕非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一家能夠解決得了的,需要國家相關部門、城市管理者等介入,作為一個民生問題、納入大交通領域進行統籌規(guī)劃決策。
民生問題,還是少折騰為好。電動自行車剛盛行之初,就沒少折騰過。剛開始不少城市都不讓上路,不給上牌,后來在民意、輿論的強力推動下,終于順從了民意放開了?,F在大家用習慣了,騎得好好的,也沒聽說引起多大的亂子,又橫空出了個“電摩國標”。
既然電動自行車已擁有一個相當龐大的用戶群,在不少城市甚至已經超過自行車使用群體,我們在城市規(guī)劃過程中不妨對現有的機動車道劃定做出調整,劃定專門的電動車車道。這樣,既能較少電動自行車與行人及其他交通工具發(fā)生沖突,還能適當放寬電動自行車的時速上限,避免“電摩國標”過大地沖擊現有電動自行車使用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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