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 0891-6325020

        數(shù)字報系

        移動端
        您當前的位置:西藏新聞網(wǎng) > 雪域時評

        土地使用權“自動續(xù)期”亟待出臺權威解釋

        2016年04月28日 10:15    來源:新華社    記者 記者 強勇 梁建強
        分享到:    

        近日,溫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年限到期一事引起社會關注。我國物權法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后自動續(xù)期,但對如何續(xù)期、是否需補繳地價款等在法律層面并未明確。隨著一些地方土地使用權“撞限”,如何續(xù)期無法回避。消除“模糊空間”、作出具體的法律解釋,需盡早提上日程。

        “有恒產(chǎn)者有恒心”。2007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物權法,是我國規(guī)范民事財產(chǎn)關系的基本法律,在法律體系中起著基礎性作用。物權法第149條指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溫州2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把物權法這一規(guī)定的“遺留問題”提前顯現(xiàn)出來,緊隨而來的30年、50年、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又該如何處理,應當盡快明確。

        目前看,溫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并非個案,深圳、青島、重慶等地都存在類似情況。深圳市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近日發(fā)文稱,1995年9月18日前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可免費順延至國家法定最高年期。溫州方面,國土資源部已與浙江省相關部門組成調研組,將指導開展住宅土地使用權的延長工作。

        針對溫州、深圳等地做法,有法律界人士提出,此事的處理能否由國家部委或地方政府部門來做規(guī)定?如果各地的做法各不相同,是否將損害物權法的權威性?由于各地政策操作上的差異,是否會帶來新的不公平等問題?

        在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解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問題,也應回到法律源頭,在法治框架下依法依規(guī)進行。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征程中,“撞限”困境既是一個典型樣本,也是實現(xiàn)法治理念與法治實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契機。立法機關應盡快形成統(tǒng)一、明確的法律解釋,以推動實際工作,豐富和完善法律規(guī)定,推進全面依法治國。

        (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

        責任編輯:何寶霞    

        相關閱讀

          關于我們聯(lián)系我們 丨集團招聘丨 法律聲明隱私保護服務協(xié)議廣告服務

          中國西藏新聞網(wǎng)版權所有,未經(jīng)協(xié)議授權,禁止建立鏡像

          制作單位:中國西藏新聞網(wǎng)丨地址:西藏自治區(qū)拉薩市朵森格路36號丨郵政編碼:850000

          備案號:藏ICP備09000733號丨公安備案:54010202000003號 丨廣電節(jié)目制作許可證:(藏)字第00002號丨 新聞許可證54120170001號丨網(wǎng)絡視聽許可證2610590號

          久久精品亚洲综合专区,久久精品淫乱视频,无码专区影视网站,亚洲激情激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