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尼某、陳某被確診為新冠病毒陽性感染者,但在接受流調(diào)過程中,刻意隱瞞實際行程軌跡和所接觸人員,對疫情流調(diào)排查造成嚴重影響,西藏山南市乃東區(qū)公安局依法對兩人立案偵查。尼某、陳某隱瞞行程或出于私利、或心存僥幸,但不管怎樣,流調(diào)不是為了走過場,而是為了找出傳染源、找出可能被感染的人、找出可能被污染的場所,以便精準地采取防控措施,盡早控制疫情于未擴散。尼某、陳某無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影響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行為,必將被有關部門依法嚴懲。
當前,正值全區(qū)各族干部群眾上下同心、共克時艱抗擊疫情的關鍵時期,尼某、陳某刻意隱瞞行程的行為,將自己和群眾的生命安全視為兒戲,不光對自己不負責任,還可能把其他人拖入危險境地,反映了瞞報者社會公德缺失、法律意識淡薄,置國家法律法規(guī)而不顧。
全國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出臺了《關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兩高兩部”印發(fā)了《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對拒不執(zhí)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間發(fā)布的決定、命令的,不報、瞞報、謊報病情、旅居史、接觸史、行蹤軌跡等涉疫信息的,不配合檢疫排查、隔離觀察、流行病學調(diào)查的,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都可按觸犯法律論處。山南市公布的這起典型案例,給企圖以身試法、威脅社會安全的單位和個人,再一次戴上了“緊箍咒”。
這起案例警示我們,別拿防疫當兒戲。在疫情面前沒有“特殊人”,也沒有例外,大家都要嚴守規(guī)定,對號入座、不得違背。當產(chǎn)生良念頭的時候,不妨想想“針尖大的窟窿能漏過斗大的風”這樣的警訓。疫情防控不僅關系到個人的利益,同時還關系著其他人,更是關系到每座城市成千上萬人的利益,不能馬虎大意。
在全民“戰(zhàn)疫”的關鍵時刻,不要心存僥幸,不要瞞報,接到“問這問那”的流調(diào)電話時,請大家大力支持,積極配合,全區(qū)上下齊努力,盡快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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