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擴大“藏源山南”在藏族音樂的影響力,為山南旅游文化發(fā)展注入強大動力和活力,山南市旅游發(fā)展委員會發(fā)起“藏源山南”旅游宣傳歌曲創(chuàng)作大賽活動,面向全國征集飽含山南元素的原創(chuàng)歌曲。
一、征集內容及對象
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過,以山南旅游目的地、山南旅游資源或在山南旅游的人、事、物、感悟等飽含山南元素為題材的原創(chuàng)歌曲;個人和企業(yè)均可報名參加。
二、獎勵辦法
從合格的參賽作品中評選出30首入圍作品,再從中評選出:
特等獎:1首(含詞曲),獎金8萬元;
一等獎:2首,每首(含詞曲)獎金6萬元;
二等獎:3首,每首(含詞曲)獎金4萬元;
三等獎:4首,每首(含詞曲)獎金2萬元;
優(yōu)秀獎:8首,每首(含詞曲)獎金5000元。
12首入圍作品作者將獲得價值1000元的山南旅游贈品;獲獎作品的獎金為稅前金額,獎金由曲詞作者的約定自行分配。
三、賽程安排
1、采風創(chuàng)作時間:2016年8月23日—2017年3月8日。
2、報名投稿時間:2017年3月9日—5月8日。
3、初評時間:2017年5月9日—5月28日提名60首合格作品參與初評;5月29日—6月8日,選出30強。
4、網絡投票:2017年6月9日9:00—6月18日9:00。根據專家評定和網絡投票結果選出18強參加決賽(網絡得票數前5名直接進入18強)。
5、決賽終評:2017年6月19日—6月28日。邀請藏、鄂、湘、皖等地專業(yè)音樂人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評審,在“西藏山南旅游”微信、山南旅游政務網上公示獲獎結果。
四、參賽規(guī)則
1、參賽歌曲不限風格、體裁和唱法,內容要求積極健康,與山南旅游宣傳歌曲主題相符合,旋律優(yōu)美、易于傳唱;每首作品時長不超過5分鐘,具有藏民族特色的可適當加分。
2、參賽歌曲須是為本次活動創(chuàng)作,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過,如出現侵權行為而產生的法律和經濟糾紛,由作品提交人負責。
3、主辦方對獲獎作品具有使用、修改、復制、傳播、分發(fā)等權利,不再向原作者支付稿酬,原作者享有著作權、署名權;在未獲得主辦方允許的情況下,原作者在獲獎后的三年內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授權使用該作品。
五、報名辦法
1、在山南旅游政務網站下載填寫《2017“藏源山南”旅游宣傳歌曲創(chuàng)作大賽報名表》。
2、參賽作品必須制作成音頻小樣(DEMO),報送純伴奏和演唱版各一份(MP3格式),并附歌詞、曲譜(A4格式)1份,注明作品名稱、參賽者姓名、聯系電話等。
聯系地址:西藏山南市澤當鎮(zhèn)湖南路25號 山南市旅游發(fā)展委員會;聯系人及電話:達確 0893—7833190。
“藏源山南”旅游宣傳歌曲創(chuàng)作大賽組委會
2016年8月23日
關于我們 丨聯系我們 丨集團招聘丨 法律聲明 丨 隱私保護丨 服務協議丨 廣告服務
中國西藏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協議授權,禁止建立鏡像
制作單位:中國西藏新聞網丨地址:西藏自治區(qū)拉薩市朵森格路36號丨郵政編碼:850000
備案號:藏ICP備09000733號丨公安備案:54010202000003號 丨廣電節(jié)目制作許可證:(藏)字第00002號丨 新聞許可證54120170001號丨網絡視聽許可證26105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