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 張雪芳)今年以來, 旅客攜帶的充電寶等鋰電池產品機上起火冒煙事件多發(fā)。近期多個品牌充電寶廠家因電芯存在安全風險對多批次產品實施召回,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撤銷或暫停了多個充電寶及電池芯廠家3C認證, 這一情況表明旅客隨身攜帶的充電寶存在安全隱患,給民航安全運行帶來的輸入性風險持續(xù)增大。為切實保障航空運行安全和旅客生命安全,西藏轄區(qū)各機場現進一步采取嚴格的管控措施,請各位旅客朋友知曉。
自6月28日起,西藏轄區(qū)各機場將禁止旅客攜帶“ 無3C 標識、3C 標識不清晰、已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 ”。為確保航空出行安全順暢,西藏轄區(qū)各機場特此溫馨提示:出行前請仔細檢查隨身攜帶的充電寶。若發(fā)現您的充電寶屬于召回范圍內的產品,或存在“無 3C 標識、3C 標識模糊不清”等情況,請?zhí)崆巴咨铺幚?,避免因上述問題影響行程安排。航空安全需要我們共同守護,感謝您對民航安全管理的理解與配合。
關于我們 丨聯系我們 丨集團招聘丨 法律聲明 丨 隱私保護丨 服務協議丨 廣告服務
中國西藏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協議授權,禁止建立鏡像
制作單位:中國西藏新聞網丨地址:西藏自治區(qū)拉薩市朵森格路36號丨郵政編碼:850000
備案號:藏ICP備09000733號丨公安備案:54010202000003號 丨廣電節(jié)目制作許可證:(藏)字第00002號丨 新聞許可證54120170001號丨網絡視聽許可證26105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