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非機動車管理辦公室獲悉,從9月20日起,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對全市符合規(guī)定的電動自行車和汽油機助力自行車進行登記。屆時,沒有實行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和汽油機助力自行車,一律不準上路行駛,違者將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處罰。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電動摩托車和超出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 B17761-1999 )以及汽油機助力自行車(G B17284-1998 )標準的,不屬于非機動車登記范圍。
此舉將有效規(guī)范拉薩市的行車秩序,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維護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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